“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总书记的讲话,清楚阐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相互关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对非公经济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的信心,就应该牢固建立在这个基本经济制度和大政方针之上。
“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总书记强调的这“三个没有变”,回应关切、澄清迷雾,向全社会释放了清晰无误的信号。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非公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起来,这是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现在,非公经济创造了超过60%的国内生产总值,超过80%的社会就业,超过65%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67%的对外直接投资,面对如此成就,有什么理由要去改变现行政策?
“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产权和合法利益的法律政策,大力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推出了一大批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接续出台了一大批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在的任务是,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总书记要求,从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总书记寄语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十分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特别是,总书记以“亲”“清”二字定义新型政商关系,分别从领导干部和非公人士角度提出要求,真挚诚恳、语重心长,表达了党对广大非公人士的亲切关怀和殷殷厚望。
总有一些人一些时候,看不清国家发展大势和前景,信心不坚定,结果总是错失机遇、晚了一步。一时一事上中国经济发展会有波动,但长远看是浩荡东风。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就一定能在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谱写人生事业的华彩篇章。 《人民日报》(2016年03月05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