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强百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双强百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吉非公党工字〔2014〕6 号)
井开区非公党工委,各县(市、区)非公党工委、工商联,重点联系企业和直属党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和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努力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联动,实现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和省非公党工委 “双强百佳”评选表彰活动,市非公党工委在全市开展“双强百佳”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通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双强百佳”评选,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各地各单位更加重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主动创先争优、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扩大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影响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
二、表彰名额
请井开区、各县(市、区)非公党工委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党建之友至市非公党工委办公室(2013年已受表彰的本次不建议再推荐)。市非公党工委将从中好中选优推荐至省非公党工委。
三、评选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主要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建之友。
(一)先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评选条件:按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强、党建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双强六好”标准要求。发展强:有中长期发展战略,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形象和声誉好,市场竞争力强。党建强: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好,党员队伍稳定、发挥作用突出,党建工作制度健全,组织活动开展经常,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实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生产经营好: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管理科学;企业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上交税收不断增加、员工收入不断提高;近三年无重大环保、安全责任事故。企业文化好: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企业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建文化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经常开展形势任务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职工群众综合素质较高、精神风貌良好。劳动关系好:积极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重视和谐企业建设,企业用工合法,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积极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关心关爱职工,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得到落实,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劳资关系和谐,近三年无群体性事件。党组织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班子成员中有企业出资人或高层管理人员,运行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妥善协调各方关系。党组织书记党性观念强、政治素质好、善于做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支持工、青、妇、商会等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做好工作,在企业中威信较高。党员队伍好:大多数党员是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能够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带头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带头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党员队伍结构逐年优化,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较强,企业党员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社会评价好:企业及其出资人热心光彩、公益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区域社会等活动,与利益相关者关系融洽,社会各界评价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改革事业,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严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带头弘扬正气。事迹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党建之友评选条件:在我省各级工商局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非中共党员主要出资人;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在本地区、本行业中起到表率作用;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尽力为本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所等保障条件,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劳资关系和谐,创先争优氛围浓厚;弘扬企业家精神,注重战略管理,培育企业竞争优势,企业发展态势良好,连续两年业绩明显增长;积极参加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工商联及其商会活动,热心光彩、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较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评选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学习先进、推动工作的过程,切实做好表彰对象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回顾两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对策。在总结的基础上,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坚持评选标准,严格程序,认真考察推荐对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党员出资人、企业高管、企业经营管理业务骨干、技术人员、生产经营一线岗位倾斜。
(二)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对象应征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单位的意见,多方面听取当地党员、群众的意见,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地各单位要将先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建之友推荐表(事迹材料控制在1500字以内,如表格写不下请另附页),于6月12日前,分别以纸质正式稿(加盖印章)和电子文档报送市非公党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石智翔
电话/传真:(0796) 2177808
邮 箱:jahyk@sina.com
邮寄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总商会大厦四楼市工商联会员科,邮编:343000,在信封上注明:“双强百佳”字样。
附件:1.先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推荐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党建之友推荐表
中共吉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吉安市工商联
2014年6月6日